基金会换届规范及应注意的问题汇总(第一期)

时间:2021-03-15 14:31 来源:互联网

为帮助三类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在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社会组织众扶平台不仅开设了换届课堂,而且邀请了多位具有丰富基金会换届工作辅导经验的专家、导师组织开展了多场工作辅导培训活动,同时还汇总了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热点问答,一起学起来吧~

  Q1

  换届选举时间可以提前吗?(本来要到今年年底,可以提前到今年上半年吗?)

  答: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或有1/3以上理事提议提前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将书面申请(提前换届的原因、理事会研究和表决的情况、提前的时间等)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按本指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换届。

  Q2

  换届审计报告需要近几年?

  答:应当涵盖整个届期。基金会应在审计报告作出后当月完成换届,否则经济责任不周延;如不能修改审计报告,基金会应出具由续任理事会承担经济责任的报告,并在两届理事会上都进行通报并获得理事会认可。

  Q3

  如果理事会成员没有变化,所有资料也要准备提交备案?

  答:仅需就变动情况提交备案。但任职需批准的理事监事,续任仍需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任职的材料。

  Q4

  理事会成员有夫妻关系的可以么?

  答: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Q5

  基金会规模比较小,是否可以不设监事会,有1名监事长?

  答:应当根据章程设立监事机构。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或公募基金会,必须设立监事会。有监事会才有监事长,不设监事会的基金会,不必设监事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对监督机构的定义,目前还无权威解读。

  Q6

  换届时可否直接增减理事、还是只能按照原有数量换届再另行增减?

  答:如果章程规定了固定的人数,则应当依章程直接调整;如果章程规定了理事会人数的范围,则直接可选定范围内的人数为理事。

  Q7

  换届时监事有哪些特殊流程?

  答:监事应监督理事会的换届工作。监事(会)也可以在理事会的间歇完成换届。

  Q8

  换届需要提前办理吗?更换法人和理事需要什么手续呢?

  答:基金会应在换届选举30日前,将本指引第十条中规定的《换届申请》及第2、3、4、5、9条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直接登记的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更换法定代表人请咨询行政审批处。变更理事应直接在两次理事会上卸任和选任,新任的理事和负责人需要联系分管联系人进行理事监事负责人变动备案。

  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后请联系分管联系人,变更慈善中国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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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u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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