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佛山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高明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建有力、干部有为、治理有方”“无讼、无访、无案”的“三有三无”平安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司法院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四位一体,努力构建起多元化、多层次、系统性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提高村(社区)基层善治水平,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农业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目前,高明区已设立16个“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超96%的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即调解结案。
专职人员驻村随时调解纠纷
为第一时间能够对纠纷进行调解,高明区通过设立诉前和解中心的形式,在4个派出人民法庭和劳动争议联调中心、区乡村振兴矛盾化解中心设立6个诉前和解工作站,设置77个调解点,把多元解纷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实现辖区各村居全覆盖。
对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高明区出台并实行矛盾纠纷调解分流机制。村民自主申请、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驻村调解员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而未经调解直接起诉的案件,法院将引导当事人到区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将案件委托村(居)特邀调解员或者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或邀请调解员协助调解,以“会诊”的方式将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推动实现“无讼”目标。自2019年6月6日运行以来至2021年底,高明区诉前和解中心共受理案件7886件,调解成功率为51.41%。
多元解纷覆盖多个专业领域
同时,高明区也在逐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明工作室、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区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区乡村振兴矛盾化解中心、区金融纠纷和解中心和区总商会多元解纷中心,分别对6个专业领域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在高明法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揭牌成立“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解纷中心”当天,该中心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买卖纠纷,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过滤机制源头预防矛盾纠纷
此外,为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高明区设置三项纠纷矛盾过滤机制。不仅制定了联系基层、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发展社情民意信息员,还深入村居引导依法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指导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鼓励和保障村民依法依规自治,有效推进“无讼无访无案”平安村建设。
消息来源|佛山市司法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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